GB5084)的规定。
3.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2018年底前全面掌握有机产品产地土壤环境风险情况,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控。通过土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修复,有效解决重金属、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和农田排水、秸秆露天焚烧等污染,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中的二级标准。
4.强化生态建设和保护。完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功能区等生态保护措施,实施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绿化全川广元行动,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为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提供环境质量保障。
(二)发展有机产业。按照有机农业特定的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平衡种植业与养殖业,采用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维持农业生产体系稳定。各地要围绕“猕猴桃、茶叶、高山露地蔬菜、核桃、生态有机鱼”等优质高端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面发展有机产业。
1.科学制定有机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引导产业科学、有序发展,坚持有机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的平衡发展,大力培育具有一定优势的有机产品,确保有机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生态循环系统趋于完善。(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扩大优势农产品认证规模。到2020年,苍溪县、剑阁县、昭化区重点发展猕猴桃有机产业,认证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推广面积30万亩;旺苍县、青川县重点发展有机茶产业,认证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推广面积30万亩;朝天区、剑阁县、利州区、昭化区重点发展高山露地蔬菜有机产业,认证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推广面积25万亩;朝天区、旺苍县、昭化区重点发展核桃有机产业,认证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推广面积100万亩;围绕白龙湖、亭子湖流域大力发展有机鱼产业,湖区新增认证有机产品6个以上。积极扩大粮油、中药材、食用菌等有机认证数量、品种和面积,大力培育生猪、牛、羊、土鸡等畜禽有机产品规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园林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不断壮大有机产品精深加工业。鼓励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有机原料进行有机食品加工并通过有机认证,重点结合茶叶、猕猴桃、核桃、食用菌、粮油、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开展食品加工,延长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