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次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抽查,全面掌握有机产品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确保产地环境有保障、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市场有监测、过程有追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和违规认证、认证咨询活动,进一步净化认证市场。
3.健全质量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定期对生产环境、投入品以及最终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测监控,对质量问题零容忍。
4.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存储、运输、销售和认证过程的风险监测,系统识别来自水、土、气和地块周围环境的污染,重金属和农药等禁用物质的残留,原料、最终产品和种子中转基因,养殖环节使用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学添加剂,以及有机产品中掺入常规产品,有机产品生产和销售数量不一致,伪造冒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等风险。健全风险防控的组织领导,确定风险应对措施,通过改进管理体系,完善技术规范,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做到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确保不发生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10月—12月)。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污染治理、农资整治和创建指导专项方案,督促县区落实会议精神,启动相关工作。
(二)稳步推进阶段(2018年1月—12月)。摸排梳理全市农业产业布局,6月底前出台市、县区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土壤详查并进行综合治理,确保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大力实施有机产品认证,指导、培育、支持有机产品销售市场的拓展。旺苍县、青川县探索有机认证示范服务精准脱贫,朝天区、剑阁县推进国、省示范区创建,苍溪县、利州区完成省级示范创建区申报,昭化区积极创造申报条件。
(三)持续提升阶段(2019年1月—12月)。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全面落实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壮大有机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有机产品质量品牌培育创建,强化有机产品销售市场和渠道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申请验收阶段(2020年1月—12月)。坚持边创建、边总结、边提炼,结合本地区域特色和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独具特色的生态、效益、环境和农民增收等“多赢”机制和发展模式。完成朝天区国家级有机产品示范区验收,剑阁县、苍溪县、利州区完成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昭化区建成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