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持续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低碳化转型,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实施能耗、水耗、建设用地双控行动,发展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推行垃圾分类,推动低碳社会建设,拓展碳中和多元化渠道。推动碳汇项目开发,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25.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利用。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命共同体。强化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立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嘉陵江流域生态廊道等生态系统,实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大蜀道古柏名木保护。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嘉陵江、白龙江优良水体保护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推进中小型灌区节水配套现代化改造和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落实耕地休耕轮作制度。
26.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治理城乡生活环境,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全覆盖,有序推进城镇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强化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提升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能力,严防输入性污染。扎实整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
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加快发展的根本动力,强化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推进创造型、引领型、市场化改革,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使一切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27.深化经济领域重点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加强产权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主动参与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推进户籍便捷迁徙、居住证互通互认和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健全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探索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加快推进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建设。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健全财政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持续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