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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冻3.8亿元 广元市打掉8个涉黑犯罪组织
来源:广元晚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277天前 | 260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9月27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裁定,刘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杨佳等人涉黑案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杨佳在旺苍县通过经商和非法经营完成了财富的原始积累。为获取更高利益回报,杨佳从2009年开始对外非法放贷,并笼络部分刑满释放人员或无业人员实施多种非法手段为其收贷,谋取高额利息,官商勾结让其在短短几年内便攫取了超2亿元的不法收益,并逐渐形成了以杨佳为组织者、领导者,9名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0年8月26日,苍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对被告人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陈福兵等人涉黑案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陈福兵先后纠集多名被告人在青川县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1994青川金河坝血案”中以敢于逞强斗狠而树立恶名,长年控制河道霸占资源,长期干扰把持基层政权,贿赂腐蚀党政干部为其组织服务,欺压残害群众160余人,无恶不作、横行乡里20余年,在青川县前进乡、乔庄镇形成重大非法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在被访当事人都否认或者不作证,又找不到知情人、证人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采取指定管辖、异地办理等方式,同步建立“双专班”协同作战,一举端掉了该犯罪团伙。

    2020年8月30日,昭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陈福兵有期徒刑二十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9名被告人被判处一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代陵林等人涉黑案

    2017年2月起,代陵林通过免费提供毒品、发零花钱、许诺跟着混有前途等手段,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发展壮大犯罪组织。逐步形成了以代陵林为组织、领导者,11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代陵林团伙为获取强势江湖地位和经济利益,大肆实施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