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是首次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作出的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党政同责、党政联动、协同治理得到充分体现
● 目前,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还存在一些有待提高和改善的空间。《规定》的出台,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让领导干部时刻都有箭在弦上的紧迫感,将“食品安全就是民生工程”注入他们的观念和意识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
● 《规定》特别提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中,有“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违规插手、干预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处理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处理的”等情形的,应当追责问责
□ 法制网记者 赵丽
□ 法制网实习生 董佳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考核监督、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
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称,《规定》是第一部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党内法规,对于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将发挥重大而积极的作用。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规定》是首次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作出的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党政同责、党政联动、协同治理得到充分体现,突出了地方党委在守护食品安全一方净土方面的重大责任,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方面,实现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在工作机制上的有机衔接和无缝对接,并且提出运用考核监督指挥棒,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步步深入齐抓共管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2018年7月17日早上,北京国二招宾馆,车辆和人群源源不断。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
让每一名参会者印象深刻的是,会场深蓝色背景板上“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这几个大字。这一天,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数据,让每一名参会者记忆犹新。
2018年上半年,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97.1%;2018年上半年,未准入境的不合格食品达2.3万吨,价值481.2万美元;2017年至2018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各地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9万余件,货值1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200多名;2018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破获食品安全案件65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万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