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品牌的IP之道呢?按照百度百科的说法,IP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财产,是一个指称“心智创造”(creations of the mind)的法律术语,包括音乐、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发现与发明,以及一切倾注了作者心智的语词、短语、符号和设计等被法律赋予独享权利的“知识财产”。但这两年流行的IP“黑话”,要比“知识产权”泛化的多,至少和著作权中所说的知识权完全不相同。
那么,这个IP究竟指什么呢?可以说,一个游戏、一部影视剧、一本小说、一首歌甚至一句短语、一张画、一个造型都可以称为IP。比如西游记是一个IP,孙悟空也是一个IP,孙悟空的金箍棒也是一个IP,甚至孙悟空的拔一根毫毛都是一个IP。“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靠的不仅仅是面包,也不仅仅是真实。”虚构是连结精神的纽带,而在当下,虚构也成了价值万亿的产业。那些能卖钱的虚构作品,往往被大众称为“IP”。在美国比较突出的是好莱坞电影产业,在日本更多的是指动漫产业,在韩国被称为内容产业,我们有更大的一个范围“文化创意产业”。我个人理解,IP最早更是这个圈子里的话语,是娱乐圈对虚拟角色的一个形象称呼。
通俗的说,所谓IP化,就是要把无生命的变成有生命质感,更具有创造性而影响我们的生活。比如漫威系列,是真实存在吗?他是一系列的漫画作品,改变成电影。是虚拟吗?我们看到一个个生动的形象从大银幕通过各种衍生品走到现实生活中。一定程度上说,我觉得这是品牌思维的升维。原来对品牌活化,年轻化的问题,在解决办法上更有效,更进一步。
同时,正如品牌是创造财富的方式,对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原创的弘扬普世价值的所有作品都将引起共鸣,而抄袭剽窃都会让人愤怒。现在的自媒体环境,选择自己最喜欢,最有自己原创特点的方式去写字,去拍视频,去直播,去讲故事,就是个人品牌,就是个人IP,就是个人的财富创造。“每个人都是一座书院”只是看你如何翻阅与解读。写作是一种创造性非常高的活动,我们习惯将写作神圣化,而欧美发达国家有任何的创想创意都可以写一本书,我觉得这是IP化的最直接的一种新式,也是创业之外每个人都值得思考人生IP化存在与发展的课题。
第四个层面,社群时代需要“品牌建设的IP之道”。所谓社群时代,就是每一家企业都要有自己的稳定的相近价值观的用户人群,没有忠实用户再好的产品都将束之高阁。产品媒体化,用户社群化。每一件产品,本身除了使用用能,还有品牌意义属性的标签作用,人们为什么愿意背着奢侈品招摇过市?炫耀性消费是人的本性,还是消费主义下的蛋?而IP化的品牌,更呼唤“魅力人格体”,更强调“活生生”的人格力量。所以在人们对品牌进行生动化的过程中,人们发现了“企业家品牌”战略战术,人们也必然会走到“IP之道”的层面。“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因为更接近人的本性。“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消费主义把人带到“如享太牢如登春台”的消费美好,同时也必然带来“有道者不处”的终极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