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网站二维码

点击加入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
服务指南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品牌人物
品牌故事
行业资讯
会员风采
今日聚焦
品牌视点
品牌管理
爱上广元造
党建园地
网站首页
四川卫健委:26条新政指明2019年民营医院发展之路
来源: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166天前 | 2931 次浏览 | 分享到:

稳妥处理民营医疗机构未缴社保费等问题,严禁各地自行集中清缴。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公共配套待遇,用电、用水、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执行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按规定享受资金预付等相关政策。

(十二)全面落实各项用地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强化项目用地保障。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按照统一规则,依法取得土地,提供医疗服务。根据我省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社会化实际需求,有序适度扩大医疗卫生用地供给。新供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依法按划拨方式供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且只有一个意向用地的,依法可按协议方式供应。土地出让价款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医疗机构,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土地办理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十三)严格清理规范各项收费。全面落实国家持续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各项政策。巩固我省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成果。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全面取消各种行政审批事项收费,行政审批、考核评比过程中的专家现场审查相关费用和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支付。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降低收费标准,一律禁止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等,严禁强制加入各种学会、协会会员,严禁强制参加各种学术会议。结合民营医疗机构实际和特点合理安排扶贫项目任务,切实减轻运营压力。

五、进一步拓展民营医疗发展领域

(十四)加快发展智慧医疗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培育一批移动智能化医疗服务品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扩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提供与其诊疗科目相一致的、适宜的医疗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应用可穿戴设备为签约服务患者和重点随访患者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指导,实现线上线下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加强以门诊和住院电子病历为核心的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诊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优化服务流程、调配医疗资源等提供支撑。应用智能导医分诊、智能医学影像识别、患者生命体征集中监测等新手段,提高诊疗效率。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配药发药、内部物流、患者安全管理等信息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