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概念可见,区域品牌并不是当年单纯的产品竞争时代指的产品在某区域销售。
图1 各种不同的区域品牌案例
如图1所示,品牌方通过品牌命名与品牌logo及消费体验,让一个区域整体、区域产业、区域产品等与消费者建立关系,让消费者对其产生印象、认知、评价,这就是区域品牌。如果没有产生印象、认知、评价,建立关系,那么,它们只是一个城市、一个产业、一个产品而已,不是一个品牌,也不是一个区域品牌。而图1的各个,都代表着一个区域品牌,是区域整体形象、区域产业发展、区域产品品质的价值外化与信用体系。
随着区域品牌建设的发展,从空间也可以打造品牌的理念与实践开始,区域品牌已经呈现出了复杂的结构关系,包含着多种区域品牌类型。
二、区域公用品牌
(一)区域公用品牌的特征
根据是否具有公共性、具有何种程度的公共性为标准,区域品牌可以分为两大类:区域公共品牌、区域公用品牌。
公用,英文表述为public/communality/for public use等,指共同分享、共同使用。在英文有关葡萄酒产业、区域产业品牌、强调产品共性与品牌个性等相关文献中可见,行文强调的重点不在“public”,而在使用“public use/share”的同时,部分文献也使用“commonality”一词。因此,区域公用品牌是基于特定地理区域范畴,由产业集群、产品类别等形成的,由行业协会组织拥有并运营品牌,由区域范畴之内的产业相关企业与个人多主体共同创建、共同使用、共同享受品牌带来的利益,由多主体在行业协会组织等主导下实现共同的品牌建设的品牌。
此类品牌的商标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分离,品牌所有权属行业协会等运营组织所有,品牌使用权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授权符合标准的产业、产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区域公用品牌针对的更多是产业品牌、产品品牌等生产经营领域,只有区域内相关的行业协会等组织拥有品牌所有权,只有区域内获准授权者才能共用、共建、共享的品牌。对区域公共性的影响,是通过产业发展、产品形象等形成的,而非直接的区域公共性政务服务,因此,区域公用品牌具有公用性、共建性、共享性,但在其“公共性”方面,最多只能成为“准公共品”,但不能与区域公共品牌的“公共性”、“公益性”相提并论。
(二)区域公用品牌的类型
1、基于特定地理区域范畴之内,以特定区域内的产业集聚为基本前提,以特定区域内的产业集群为基准的区域公用品牌——区域单一产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