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
从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
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出发
共设六个章节
全方位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一起来看下全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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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
第三节 餐饮服务
第四节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
第五节 网络食品经营
第三章 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节 食品检验
第三节 食品追溯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安全信息的公布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当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食品安全,强化和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者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恪守职业道德,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健全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