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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新规来了!看看哪些与你我有关
来源:四川在线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381天前 | 14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农业农村部公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多方面通过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的保障和实现。一是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是强调在承包方案制定中充分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实现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三是强调承包合同订立、变更等情形时,应当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以确保承包方信息和承包地块信息准确无误,更好落实和维护农民承包权益。四是强调在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中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并及时变更承包合同,以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民承包权益。

扩大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启动情形和形式,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5章、32条,规定了飞行检查的遵循原则、启动条件、组织方式、检查要求、检查程序、问题处理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规定医保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开展“双随机”突击检查,进一步扩大启动检查的情形和形式,强调对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实施综合打击,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基金监管体系,从而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举报:一、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三、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四、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五、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修订后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施行,减轻企业支付压力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延续执行了现行办法大部分条款,并结合征收管理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调整和补充。一是在征收管理体制上,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总体分成比例稳定的基础上,细化明确不同情形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分成规定。二是在出让收益征收方式上,减轻了企业的支付压力。一方面,明确按出让收益率征收的方式。另一方面,降低了按金额形式征收的首付比例,最大程度延长了分期缴款年限,细化了市场基准价的相关规定。三是在缴款和退库上,将矿业权人缴款时限从收到缴款通知书7日内延长至30日内,便于其筹集资金。四是在新旧政策衔接上,分类明确了新老矿业权的出让收益征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