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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圈“拉踩式”营销何时休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50天前 | 25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果牌桌上有人出老千,我们就要发出预警,就要站出来敲桌子,甚至掀桌子”“长城汽车愿意永远成为中国汽车工业‘最有力的斗士,最朴素的脊梁’”……6 月 19 日,在全新一代哈弗H6的上市发布会上,长城汽车首席增长官李瑞峰慷慨激昂的发言获得了不少掌声,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车企大打口水仗”“互相举报‘黑公关’”的关注。

然而就在李瑞峰发声的第二天,6月20日,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一家长城汽车经销商因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被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元。

该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显示,作为长城汽车经销商,天津博信宏达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信宏达”)在展厅内摆放了“魏牌高山-四驱旗舰版与腾势D9-1040尊贵型”权益和配置对比图,并写出了“魏牌高山VS腾势D9 价值超67400元”的结论。

经当地市场监管局调查,腾势D9-1040尊贵型为2022年生产上市车型,魏牌高山-四驱旗舰版为2024年生产上市车型,作为两款不同年代车型,两者对比处于不平等状态。此外,展示牌内容对魏牌高山-四驱旗舰版汽车与腾势D9-1040尊贵型部分配置进行了对比,没有完全展示被对比的腾势D9-1040尊贵型汽车有利指标。因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的行为,这家长城汽车经销商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不久前网络上流传的图片显示,疑似某4S店的宣传物料中写道,“弹匣电池投放至今无自燃,拥有L4级智驾技术,中国第一超跑……纯电平台3.0,超越特斯拉一代”;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下方的“不点名批评”,“某D二流品牌,油改电,技术烂,品质差,服务差;买某D,就是在玩火”。

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竞争的越发激烈,部分汽车经销商开始培训“拉踩”竞争对手的销售话术,甚至用竞品对比的海报物料也愈发多见。对此业内观点不一,有人认为,从车身、价格、动力等方面进行与竞品的全面对比,能够帮助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产品优劣,无可厚非;但反对方则指出,4S店在与竞品进行对比时,往往有意无意地放大自己的优点,缩小甚至掩盖对方的优点,容易误导消费者,并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产品信誉。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广东世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大钊。他表示,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之间的不正当宣传和竞争情况正在呈指数级增加。

在他看来,无论“黑公关”还是“拉踩宣传”,其行为不仅是商业道德问题,而且违法了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利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方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