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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观点:对当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四点认识
来源:中国小康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474天前 | 654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未来农业竞争的焦点是品牌。打造品牌,速度比完美重要!现实中,一些地方因为追求“十全十美”,错失打响品类领导品牌“第一枪”的时机!实施品牌战略,要善决策,也要快决策!要在运动中“完善”,忌在静止中追求“完美”!

作为农业品牌化抓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成为各地政府尤其是农口的工作重点。与此同时,由于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不甚了解,缺乏经验,不少地区的品牌建设走入了误区。在此背景下,我产生了将农本咨询的认识向大家汇报的想法。以下四个观点产生于农本咨询的品牌建设实践,其精准性有待更多实践的验证,若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我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正处于“冲动期”

作为中国特色的农业创牌方法,大家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接受有个过程。现在看,大致可分为四个时期,分别是“蒙昧期”“冲动期”“理性期”和“成熟期”。

2015年以前属于“蒙昧期”。这一时期,大家不太了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作用,甚至受一些观念的影响,认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弊大于利”。

2014年底,农业部发布《中国农产品品牌发展研究报告》,提出“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的论断,阐述了“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三类农业品牌的作用,指出“区域公用品牌是区域产品品牌建设的基石”。此后,在一系列活动的影响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成为热门话题,成为各地农业工作的“重头戏”。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前后,全国几十个省(市、区)举办过近百场不同形式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或推介活动,其中2017年中国农业品牌推进大会上发布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影响最大。

因为意识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重要,同时受政策文件引导,一时间,农业活动言必提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可以说2015年是一个“分水岭”,我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由“蒙昧期”步入了“冲动期”,并还将延续到未来几年。

“冲动期”内,各地创牌踊跃,但主要是“模仿”,模仿那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先行区”,或是模仿那些经由媒体宣传、知名度高的品牌。

之所以模仿,主要是缺少经验。同时这一时期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作为“工程”或“任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此模仿更加“大行其道”。不能否定模仿的意义,但不提倡“照搬”。一方面,创牌要因地制宜,各地资源禀赋、区域环境和发展阶段不同,模式方法理应不同。另一方面,一地的“成功经验”不见得适用于别的地方,何况其成效还需时间的验证。目前,全国范围的“品牌克隆”,很大程度上是“盲目模仿”的结果。

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创牌会有更多的认识,会逐渐摆脱“模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会进入“理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