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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观点:如何避免区域公用品牌的“公地悲剧”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481天前 | 461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面是区域公用品牌意识觉醒,优秀品牌走出深山,不断抢占市场高地;一面是重开发、轻保护,“泛用”和“滥用”并存,这是当前我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现状。

截至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农业品牌政策体系,建立了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全国累计创建认定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4.3万个,形成了一批特色地域名片,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大量的区域公用品牌。如何建设好、利用好区域公用品牌?怎样避免其“泛用”和“滥用”?记者采访了有关农业主体和行业专家。

 

亮出区域 “金字招牌”

民以食为天,如果要列举几种农产品品牌,不少人可能会提到西湖龙井、五常大米、洛川苹果……确实,这些品牌如一颗颗明珠,调动着消费者的味蕾,散发着中华农业文明的魅力。与工业品牌不同,农业品牌大多是地理标志产品,其中的佼佼者经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后,作为一个整体呈现在人们面前,称之为区域公用品牌。

行走各地,无论田间地头还是展会现场,人们能深深感受到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燎原之势。业内把2017年作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标志年份。这一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20196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一年多来,农业品牌建设驶入“快车道”,区域公用品牌呈现快速发展势头。

“十个品牌记不住,一个品牌能叫响。”去年以来,甘肃着力建设“甘味”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今年6月,甘肃省首次向社会发布《“甘味”农产品品牌目录》,包含了50个区域公用品牌和150个企业商标品牌,涵盖“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旺泽表示,《目录》是一个为省域优质农产品提供增值服务的共享平台,有利于加快构建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协同发展的“甘味”农产品品牌体系。

一片油茶林,从种苗抚育到开花结果,承载着许多家庭致富增收的希望。在江西省定南县,油茶产业已成为主导产业,“定南油茶”区域品牌也让众多农户富裕起来。这个面积1318.7平方公里的县城,五年时间里油茶面积陡增。2015年以来,当地依托丰富的山地资源,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鼓励农户通过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油茶基地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并分享收益。

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是强农富农的重要途径,是带动小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主任胡晓云表示,区域公用品牌的价值在于证明某区域内成员的优质特色农产品,提携区域内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共同成长,并与区域形象互为背书。要让品牌成为优质农产品和区域特色产业的代表性符号,以品牌建设促进品质提升。要通过品牌引导扶持小农生产,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增强其增收潜力。

 

警惕“劣币驱逐良币”

《中国区域农业品牌发展报告(2019)》指出,我国区域农业品牌在政府背书、地域文化、辐射带动等方面优势明显,但也存在着品牌同质化、品牌保护欠缺等短板,建设一哄而上、追求一夜成名等现象突出。

记者采访发现,各地对申报、推广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地方特色产业、提升地方形象产业比较重视,但对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监督、管理相对滞后,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授权与退出机制还没有普遍建立起来,出现了区域公用品牌“泛用”和未授权生产经营单位“滥用”等问题。这一“劣币驱逐良币”的倾向正严重阻碍我国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一些本来具有优势的公用品牌,由于保护机制不健全,无法持续保持影响力。一些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常被假冒困扰,“五常大米甲天下,天下大米假五常”就道出了五常大米近年受到大量假冒产品冲击的现实。

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是互相促进、共享共生的。然而,不少农业主体宁愿躺在区域公用品牌的庇护伞下“睡大觉”,也不愿在打造和提升企业品牌上下功夫。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曾经的西湖龙井。一方面,确实有不少企业一直积极塑造品牌,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企业选择靠着公用品牌的大树“躺着赚钱”,对于区域公用品牌索取多、贡献少,如此,即便是金字招牌也难免被透支。这一困境一度影响了西湖龙井整条产业链,对品牌伤害颇深。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表示,目前我国有8000 多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但不少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作用。有的地方注册了区域公用品牌后,品牌就成了“公共资源”,本地企业、外来企业谁可以都用,造成了谁都不对区域公用品牌负责的现象。

 

政府企业如何携手

孔祥智认为,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是“政府+企业”。区域品牌是公共资源,在目前情况下只有政府才有权力使用,也可以委托给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或协会使用,政府要承担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企业”的职责。

不少地方政府成立国有企业运营本地的公用品牌。2013年,浙江省丽水市政府注资2亿元,成立国有独资的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公司,负责“丽水山耕”品牌的运营管理,开创了由国有企业运营区域公用品牌的模式。此后,宁夏盐池的“盐池滩羊”、云南保山的“一座保山”等品牌均采用了这种模式。也有一些地方出于财政压力和市场活力的考虑,采用政府吸引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形式。此外,还有很多品牌采用的是组建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形式。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陈晓华提出,要把各方面发展品牌的积极性保护好,避免“重炒作、轻实效”。通过划定保护区等措施切实保护好产地环境,做好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结合地方特点和产业实际,加快品牌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政府要依法依规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品牌终究要靠生产者创造,靠消费者选择,靠市场来决定”。

“各地创建农产品品牌应重点抓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建设,实施分类指导。”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唐珂说,建设区域公用品牌是政府和行业组织的重要职能,要以县域或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加强基地建设,建立品牌创建利益联结机制,使其成为“地域名片”。而企业品牌要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使其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部队”;产品品牌要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载体,追求“小而美”。

    专家表示,地方政府推进农业品牌工作,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服务体系。做好顶层设计,就是要明确品牌创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综合运用政策工具支持补齐品牌建设的短板,将扶贫开发、产业融合等工作与品牌建设相结合,为品牌工作提供动力支持。强化服务体系,就是要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发展的服务体系和营销推介平台,对农业品牌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农业品牌培育保护机制,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