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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举行(全会公报)
来源:川报观察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843天前 | 56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会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基层、聚力建强基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治理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为做好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明确了思想指引、提供了根本遵循。四川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既有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广袤乡村,又有超大城市和快速成长的大中小城市,还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基层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演进趋势的系统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全会强调,要把握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要把握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坚持治理与发展相结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要把握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到2021年,全省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层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全省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更加完善,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各类组织的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稳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优化村布局,培育一批中心村、重点村和特色村。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研究完善鼓励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减量与提质相结合,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建立健全优化协同高效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提升乡镇治理效能。健全乡村服务惠民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构建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机制,完善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乡村环境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