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网站二维码

点击加入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
服务指南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品牌人物
品牌故事
行业资讯
会员风采
今日聚焦
品牌视点
品牌管理
爱上广元造
党建园地
网站首页
不合格“网红”食品应进黑名单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881天前 | 49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今食品销售并不局限于电商平台,一些新兴的社交媒体、视频网站的带货量也很大,同时这些新平台对商家的管理力度又不如电商平台,已成为问题高发区,但目前监管部门在日常抽查中还未将新兴平台纳入。“网红”食品想要一直红下去,需要食品商家自觉守法,电商平台承担主体责任,更需要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

  当“网红”成为食品推销自己的捷径,无论是宣称有独家配方的牛肉面、排队超过数个小时的奶茶品牌,还是短视频网站上刷屏的摔碗酒、咸蛋黄雪糕,因为够新奇,搭上了互联网营销的顺风车,大都能迅速吸引消费者捧场。

  然而,“网红”食品并不都像看起来那般美好,其中就存在大量不合格食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例行的食品抽查中,就发现了一些通过网络销售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更让消费者吐槽的是,不少网红产品在网上开直播、虚假宣传、炒单刷单,诱惑消费者下单。部分网站对食品销售的监管远不如线下店完善,很多“三无”产品打着“自制食品”“农家直销”的旗号搞欺诈销售。由于网络销售看不到实物,经常有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描述迥异,加之生鲜类产品不在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内,消费者难以退货、投诉无门。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为期超过一年。

  食品成“网红”,说到底是借助互联网快速传播的特性进行广告宣传,一些食品、餐饮品牌在网络 推广中,借口口相传、人人转发获得迅速传播,一些不知名的商家和商品往往能异军突起,收到意想不到的营销效果。食品经营者正确使用网络做宣传,符合当下消费者喜好,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学习。但是,如果某些商家揣着“赚一笔是一笔”的想法,只重“忽悠”不重质量,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或者把价格标得虚高,用虚假营销欺骗消费者,那就踩了食品安全的红线,也踩了诚信经营的红线,此举绝不能姑息。

  为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明确规定。但面对网络上数量众多的食品销售、经营商家,依靠现有的监管力量很难全面覆盖。因而,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将抽检结果反馈给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建立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电商平台、社交媒体更应承担起平台的主体责任,对销售食品的商家实行资质审核、有效监管,及时下架问题食品,惩罚违规违法经营者。对销售不合格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商家,平台也应建立黑名单,反馈给监管部门,形成联动监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