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1号文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提出“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培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等具体举措;2019年,中央1号文件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为主题,提出要“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的具体措施;同年2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文,要“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具体措施为“挖掘特色农产品资源,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严格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审核。修订农产品地理标志法规与相关制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参与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产品谈判工作,落实第二批中欧地理标志互认清单。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样板,开展地标农产品保护提升行动,叫响一批“乡土”品牌,服务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于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2019年上半年,有关“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先后出现:6月26日,由农业农村部主办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启动仪式举行;7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贵州贵阳开启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7月19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选择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保护,启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制度”: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特色品种,提升产品品质特性;保护农耕文化,提升乡村多种价值,打好历史牌、文化牌、风俗牌;保护产业链条,提升综合素质;五是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品牌影响力,以推动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等各自定位准确又相互支撑衔接的农业品牌格局。
基于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建设,成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发展的方向与目标。通过品牌化经营,达到进一步保护地理标志产品,提升产品品牌影响力,打造特色品牌等主张,已成相关部门的共识。
(作者追注:就在该文发表的前几天,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指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关于统一地理标志认定的原则,依据商标法等,确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原相关标志将过渡使用到2020年12月31日。但“原相关标志”是否包括原来的三个标志(质检、农业、工商),尚未明确。
图5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用标志官方标志
作者认为,无论三个标志是否统一,在品牌经济的趋势下,所有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化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