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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352天前 | 32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横向之间及与平台企业的信息交流与互动,分享“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经验心得,交流涉传打传信息,促进形成政企联合“以网管网”的群防群控态势,及时消灭和阻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的途径和载体,最大限度压缩网络传销发展蔓延的空间。

  四、确定一批传销重点整治城市

  经过多年打击整治,异地聚集式传销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得到明显遏制,但在一些地区仍然顽固存在。根据2017年传销举报投诉情况,现将廊坊、北海、南宁、南京、武汉、长沙、南昌、贵阳、合肥、西安、桂林市列为2018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2017年已经取得较大成效的廊坊、合肥等城市要巩固已有成果,严防传销反弹。其他城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尽快提升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会同公安等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加大打击力度,扭转不利现状,务求取得突破。重点城市名单每年更新一次,总局竞争执法局适时对重点城市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并根据情况对名单进行调整。对整治工作长期不见起效的城市可直接约谈党政主要领导,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严肃通报批评。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传销重点整治市(地、州)、县(区),开展督导整治。

  五、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协作查处工作机制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水平为目标,以今年全国公安工商机关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与公安以及银监、金融、通信管理、网信管理、教育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会商制度,明确具体联系人,实行专人专责,定期不定期召集会议,开展分析研判,部署查处行动。对传销与集资诈骗等其它违法犯罪相交织的行为,一旦发现线索苗头,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会议,研究定性,协调处置,加强联控严打。要加强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分析研判和后续处置,努力消除部门壁垒,不断完善地方党委政府主导下的传销属地联防联控严打工作机制,落实联防联控严打传销的属地责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