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个“无知”盛行的时代。我们每天接触的信息量之多,信息保鲜期之短,绝对前无古人,这导致注意力资源正在日趋短缺,告急!
所以“追热点”就成了个人、媒体及品牌商家避免落后和“无知”的无奈选择。
而创造出时代资讯热点,无疑是品牌营销者们梦寐以求的事——即使这在很多时候是一种奢望。为了实现吸引眼球、聚拢粉丝的“使命”,创意创新,就成了这个时代营销人的“命门”。
在商业江湖中,市场营销也更加成为众多门派、众多高手间创意的“斗法”。 没创意,你就可能摊上大事儿了……这个时代,就是要你,你就是要——“变”!“变”!“变”!
所以,我们看到,市场营销成了——变着法儿的讨好、献媚、诱惑、勾引,或者是变着法的个性、另类、搞怪、挑衅……总之,就是要想着法儿的或让身段低、低、低,或让姿态高、高、高! 这些“怪”状,也许是为了“与众不同”,但更可能是“迷失自我”。
在品牌创意的“丛林”里,如何才能即做到与众不同,又可以不迷失自我?——是否可能“以不变应万变”?
拥有一个可以无限延展的“大创意”,也许是一种值得践行的方法。
大创意:不仅仅是创意
除非你的广告源自一个大创意,否则将如夜晚航行的船只,无人知晓。
广告大师奥格威这句话,至今仍被很多人牢记。
什么叫“大创意”?
这个词来源于英语“big idea”,但很多关于这个名词的解释,还多停留在出类拔萃的“创意”这个层面。
按照詹姆斯·韦伯·杨的定义,创意是“旧元素的新组合”。
创意,只是传达品牌及产品(服务)信息的方式;高明的创意,可以更有效地提升信息传播效率。
那么,“大创意”和通常意义上的“创意”有何不同呢?
“大创意”是一个核心创意点,是一种重要的品牌资产,而通常意义上的“创意”是对“大创意”想法的具体执行。
比如,一个衣物柔软剂的电视广告,可以通过男女老幼等各种人穿衣时发出的各种刺耳的摩擦噪音,以及使用产品后穿衣“噪音”感觉变小、变柔和了来表现。
但这个创意只是该产品利益点的一种具体诠释方法。其实该创意背后的核心创意点应该是:用比喻的而方式形容舒适与不舒适之间的区别。
有了这个“核心创意点”的指导,具体创意就会灵感泉涌了。
“创意”可以理解为是对具体产品利益的表达,而“核心创意点”是提供的是关于表达方式、手法的具体方向的启发。是对某一品牌独具的主要概念在视觉或听觉上如何创意表现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