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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跨境电商进入“规规矩矩”阶段
来源:中国质量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132天前 | 30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即将于2019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2018年进入倒计时,“营业执照”奏响了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的“前奏曲”。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微商、直播、代购等都将统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并统一进行工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

面对必须要有营业执照的硬性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们“悲喜两重天”,已持证者摩拳擦掌,尚未持证者焦虑观望。跨境电商行业在经历电子商务法营业执照的重新洗牌之后,势必将进入“规规矩矩”的阶段。

趋势:顺应跨境电商发展规律

电子商务法四审稿于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审稿距2016年12月的一审稿不过一年有余,却有着明显变化,其亮点之一便是规定跨境电商适用该法,跨境电商将不再是“法外之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表示,电子商务法草案每一次审议都有很大变化,二审稿比一审稿在结构上有巨大变化,三审稿对于微商工商登记作出了比较大改变,四审稿从连带责任到补充责任、包括对跨境电商作出了比较大改变。审议的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约束,广泛的讨论、不断的修改,使法案越来越符合电子商务发展本身的规律。

将跨境电商纳入电子商务法的范畴是大势所趋。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年(上)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8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5万亿元,同比增长25%。其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8.06万亿元,同比增长20.3%。

跨境电商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势不可挡,世界其他各国也在积极应对这一新形势,为跨境电商发展创造合适环境。世界海关组织更是在9月发布了全球跨境电商准则,旨在制定通关事务和相关数据协调的统一标准,促进全球范围内电商的合理发展。

监管:“量身定制”保障品质

“个人代购时代”或将终结,微商、代购要“凉了”,代购行业面临“大洗牌”……自电子商务法四审稿通过,有关微商、代购的话题便甚嚣尘上。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统一进行工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之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有关政策也相继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