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2月即将来临,四川多项新规将施行。其中,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奖励20万、生育登记服务更便民、多种情形“不予行政处罚”等消息备受关注,一起来看看。
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2月15日起施行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在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等方面更加便民。
《办法》更改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条件设置,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更改了办理生育登记时对生育数量的要求,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2月1日起,四川这些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以下简称“双不”新规)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双不”新规以清单形式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市场监管领域部分违法行为。这也是我省推进完善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体系,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创新举措。
“双不”新规是《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的升级版,采取条文+清单+配套文书的结构框架。条文共17条,规定了不予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涵义、适用原则、具体情形和执行程序等内容。《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涉及登记注册类、广告监管类、市场秩序类、知识产权类、网络交易类、产品质量类、认证认可类、计量监管类、特种设备类、食品监管类、其他类等11类共计163个事项。
记者注意到,新规安全底线清晰,明确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触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等“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发生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时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等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也是有“力度”的助企纾困,最大程度扩大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的空间和范围,最大范围统一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裁量规则和共识。新规还积极推行少用、慎用财产罚措施,促进柔性执法与自觉守法相互融合,充分释放执法善意。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奖励20万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