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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查整改
经排查,不合格批次的“五源红稗子酒”系当事人2020年9月15日购进,数量12瓶,其中抽样4瓶,8瓶销售完毕,当事人在购进时未查验出厂检验报告及其他合格证明。11月17日,该超市发布食品召回公告,未召回有不合格批次产品。期间未接到异常反馈。
苍溪县局责令该经营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进货查验质量安全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并于2020年12月26日组织复查验收,该经营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