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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期,广元市境内“两湖”可进行增殖渔业起捕活动
来源:广元新闻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416天前 | 4927 次浏览 | 分享到:

       长江流域2021年1月1日起全面进入十年禁渔期,广元市境内嘉陵江作为长江重要支流,禁渔期内该如何进行鱼类保护?如何进行渔业开发?记者就此向相关部门作了了解。

       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在列

       2020年的最后一天,我市农业农村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广元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根据通告,我市境内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以及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被划定为禁捕范围。

       据悉,禁捕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已于2019年3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在“十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通告》明确指出,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严格区分增殖渔业的起捕活动与传统的对非增殖渔业资源的捕捞生产,长江流域重要水域禁止的‘生产性捕捞’不包括增殖渔业的起捕活动”的要求,经依法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禁捕期间开展增殖渔业起捕活动,其捕捞时间、捕捞区域、捕捞方式、捕捞品种、规格、数量等需制定具体方案,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报批后执行。

       749艘渔船全部上岸

       对全市涉及水域退捕鱼船渔民进行“地毯式”摸底登记,做到不漏一船、不落一人。去年7月底,我市境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749艘持证捕捞渔船、777名渔民全部退捕上岸,提前完成退捕任务。

       据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仔贵介绍,全面落实生计保障,落实“五个一批”安置保障措施,全市611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就业。应纳入养老保险保障的760名退捕渔民,已于去年10月底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今年生产方案已获批

       我市境内白龙湖、亭子湖(简称“两湖”)共有水面面积186.6平方公里,可利用面积达160平方公里,为鱼类种质保护、资源增殖放流,开展生态渔业等提供了优良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