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建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制。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市(州)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情况。建立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十五)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三农”工作队伍。严格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加强“三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水平。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育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一线流动的导向。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第一书记选派长效机制,坚持向全省所有贫困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