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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委一号文件全面部署新时代乡村振兴
来源:四川在线 | 作者:pmo444fc6 | 发布时间: 2484天前 | 74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十五)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确保村域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实施整治和增减挂钩等,优化村土地利用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整理,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各地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养老、健康等特色产业使用建设用地的,允许实施点状供地。在严格禁止开发商品住宅或建私人庄园会所前提下,拓宽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范围。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从事冷链物流、烘干仓储、农产品加工、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保障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村组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用地,仍按原地类管理,不办理转用审批手续。

(四十六)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各级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实施财政支农投入考评制度,建立市县多投入、省级多补助的激励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改进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和市域、县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总结推广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经验和财政资金“五补五改”模式。加强县、乡基本财力保障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继续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全面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业务。探索建立以县为主、省市适当补助、县域封闭运行的乡村振兴贷款风险金制度。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完善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政策,吸引和撬动国有资本、金融资本、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乡村建设运营,探索重大农业项目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总结推广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供销投资集团在农业投融资等方面的带动作用。设立省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发展基金。支持市、县政府将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推动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试点,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