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鼓励城市对乡村进行文化帮扶,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积极创作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打造农村“十里文化圈”。完善公共设施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增加农村文化供给总量,积极开展全民阅读、经典诵读、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戏曲进乡村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乡村歌舞、乡村竞技等活动,打造农民艺术节、书香天府·农民读书月、少数民族艺术节和乡村艺术大展等活动平台。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惠民工程,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予以支持。探索推广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推进民办文化机构发展。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二十六)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全国和省级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等创建活动,加强外出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文明礼仪、道德素养和职业技能等培训。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农村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理念。积极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和好人好事评选,大力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十七)推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创造性转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文化资源,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扶持一批创新力竞争力强的文旅和文创企业,塑造具有浓郁四川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打造一批集农业文化创意、生态饮食体验、特色食材交易和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综合产业体。实施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以刺绣、竹编、年画、唐卡、陶艺、漆器等为重点,支持开发农村特色创意民族民俗文化产品,推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特色创意产品,加强“互联网+”特色产品和工艺品的生产营销,促进乡村文化产业优秀品牌走出去。
六、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
(二十八)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健全落实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提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依法兼任(担任)其他村级组织和相关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定期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加强思想建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