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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实施意见》出台
来源:广元晚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114天前 | 22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意见》指出,对返乡下乡创业者创办的企业,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招用人数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奖补……具体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创业补贴。

      建立服务平台提升创业服务能力

      在创业人才支撑方面,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经费补助。依托市、县(区)、乡(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返乡下乡创业服务平台,实施返乡下乡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尹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