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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广元晚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256天前 | 12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元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出台
新型职业农民分三类七个方面给予扶持

 
       近日,我市出台《广元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新型职业农民分为三类,认定合格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监管网,报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统一档案,给予政策扶持。

       新型职业农民分为三类

     《办法》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为18至65周岁之间的农业从业者;具备现代农业理念知识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带动农民致富能力,具有明显的示范引领作用;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年人均收入达到本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且高于当地农民收入。

       新型职业农民分三类: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资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拥有一定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骨干,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上;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等。

       认定合格颁发证书录入监管网

      《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农业从业者,到本地乡镇农技服务机构领取并填写认定申报审批表,并提供身份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等资料。乡镇农技服务机构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实,提出审查意见签章后,统一报送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成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专家评议组,由专家评议组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核,提出认定意见。符合认定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农业农村部统一证书式样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监管网,报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统一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