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2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勇于挑战,超越自我,迸发出中国力量,取得了38枚金牌、32枚银牌、18枚铜牌的优异成绩,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凝心聚力注入了精神力量。但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已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名单附后。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奥运健儿在内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的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9日
附:
相关新闻:对于恶意抢注“全红婵”,光道德谴责还不够
日前有媒体梳理发现,“全红婵”正在遭受密集的商标抢注。
据天眼查App显示,东京奥运会女子单人10米跳水冠军“全红婵”被抢注商标,国际分类涉及食品、服装鞋帽、日化用品等,申请人包括公司和个人等,目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
多家公司抢注“全红蝉”商标
全红婵火了,对她的“消费”也开始了,抢注商标无疑是非常恶劣的一种。蹭别人的名气,做自己的生意,万一产品出问题,名人还得拿个人信誉背锅。何况全红婵本人是个未成年人,都不知道她能不能理解这些心怀叵测,能不能应对这种机关算尽。在孩子身上打主意,这些商家未免过于无良了。
除了全红婵,其他奥运冠军如杨倩、陈梦等也被抢注商标。从经验看,出现这种事也并不意外,只要出现社会热点,总会出现一波商标抢注。之前如“火神山”“雷神山”甚至“钟南山”,都曾遭遇抢注。目前这些商标的状态都在申请中,大概率是不会被通过的。但这种行为如果成本太低,无疑是助长了一些商家“赌一把”的心态:万一给蹭上一个呢?而且有些商家还动起了歪脑筋,即使正式名称通不过,也会注册一些谐音名或是网络梗,误导消费者。商家敲敲键盘、点点鼠标,对受害者来说则是无穷无尽的麻烦,又是声明又是官司。而在博弈过程里,商家反倒有可能提高不少曝光度,甚至可能从名人身上“讹”到相当可观的转让费。这种博弈不对等,也是这种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显然,制止这种行为,仅靠道德谴责是不够的。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将“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的”列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的七类情形之一,部署综合运用法律惩戒、行政指导和信用约束等措施实施精准打击,并推动将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记入信用档案。2020年3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就对上海市4家代理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约谈;同月1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依法对涉嫌违法的7家商标申请人、4家商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立案查处,涉事的代理机构也被处以顶格罚款。这些都是有参考价值的案例,对于恶意的商标抢注,应当提高惩戒力度。从更宏观的层面看,层出不穷的恶意抢注,除了侵害他人权益之外,事实上也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更有可能助长机会主义的不良风气。
市场经济的生存之道,理应是诚信经营。如果总让这种歪门邪道占了便宜,就成了劣币淘汰良币。因此,对于这种恶意抢注行为,法律应该长牙齿,起到有力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