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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拟出控烟新规:个人违规最高或罚200元
来源:成都商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814天前 | 2413 次浏览 | 分享到:

  烟草制品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

  在处罚方面,根据“征求意见稿”,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同时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经营者和管理者违反相关规定,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曾那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