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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管理:消费者需提高警惕,这类“品牌”组织涉嫌非法
来源:界面新闻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555天前 | 3585 次浏览 | 分享到:

“权威”背书催生非法组织横行

毫无疑问,通过以假乱真、招摇撞骗等形式,非法社会组织危害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污染了合法社会组织生存的土壤。由此,相关部门对其秉持的态度始终是“零容忍”“露头就打”。

不过,就当下而言,打非活动虽一直在路上,但当下非法社会组织依然众多。为何这种现象如此泛滥,屡禁不绝?

鲜即品牌创始人罗云指出,“这是品牌方和非法组织之间的双向奔赴。一方面品牌有需求,尤其是一些小品牌、白牌、厂牌等,由于自身没有实力,需要往自己身上‘贴金’,就会花钱去找这样的‘认证’,增加信任背书。另一方面,这样的非法机构看到了商机,自己盖章、发证,甚至主动营销,忽悠品牌方,从而牟利。”

他进一步告诉青眼:“我本人也收到过好几次营销电话,那些机构自称是北京的,花几万块钱,就可以登上他们的质量年会,还可以发文章、出书,以及获得质量认证中心证书等。”

某化妆品资深行业人士也表示,“企业、品牌都在寻找强有力的业内背书,这就会催生此类型的组织机(正规与非法组织)。对于有经验的品牌方而言,会调研此类合作机构的权威性及实质性;而没有经验的品牌方,则容易被混淆及低价合作形式影响。不过,实际上,大部分企业对于以非法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机构界定是模糊的,需要加强普法。”

而从法律层面而言,当前打非依据的现行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形势需要,存在执法手段不足、规定原则化、法律责任不健全等问题。

据了解,民政部门打非工作依据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三部行政法规,均未设定民政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最基本的行政执法措施,对非法社会组织负责人、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协助的单位和个人也缺少相应的法律责任上的规定。“即使非法组织被发现,也大多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项下的处罚,处罚力度较小,违法成本较低,最终适用《刑法》进行处罚的情形有限。”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友福告诉青眼。

此外,非法社会组织的复杂性也是重要因素。据了解,当下,绝大多数非法社会组织均通过网络渠道开展活动,没有固定工作场所,即使有线下地址,也比较隐蔽或经常变更地址。“非法社会组织地点不固定,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此前,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封面新闻提问时曾这样介绍。

随时更换“马甲”,打非工作可谓不易。有媒体曾披露,上文提及的非法组织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其认证的荣誉证书中,通常落款两个组织。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该委员会6年至少4换“搭档”。分别为:中国品牌管理评价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委员会、中国企业信用评估中心、全国品牌认证联盟。另外,6年里,为躲避监管和取缔,该委员会还将域名中个别字母改动后反复更换,分别为:chinacqpc.org、chinacqcs.org、chinacqc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