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着眼于品牌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围绕推动品牌消费,提出要引导消费者认可、信任优质品牌,鼓励企业在重大装备和重点工程中使用优质品牌产品,创新数字化消费新场景,依托各类重大节庆、消费活动营造品牌消费良好氛围;围绕发展品牌消费载体,持续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推动城市商圈、重点商业街区、社区生活网点、步行街等错位发展、优化布局。
四、促进开放发展,推动“中国品牌 世界共享”
开放是品牌繁荣发展、永葆活力生机的必由之路,品牌建设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优质产能和装备走向世界大舞台、国际大市场,把品牌和技术打出去。近年来,中国品牌在海外市场的认可度、美誉度不断提升,但在品牌设计、内涵塑造、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国际竞争力仍有欠缺,与“中国品牌 世界共享”的愿景还存在差距。
《意见》大力支持中国品牌走向海外,通过开放发展提升中国品牌发展水平,推动更多中国品牌成为全球消费者值得信赖的选择。一是引导品牌国际化,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加强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开展海外品牌建设推广,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二是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完善品牌相关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推进重点领域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果国际采信、互认;三是加强品牌宣传,持续办好中国品牌博览会、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行业和地方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等,开展中国品牌海外展示专题活动,讲好中国品牌故事。
五、打牢基础基石,加强品牌保护和质量基础建设
创新是品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没有品牌保护的有力支撑,就没有品牌的创新创造。现实中,一些企业品牌保护意识薄弱,申请注册商标品牌意愿较低,或面临品牌维权难题。为进一步加强品牌保护,《意见》强调,统筹推进商标、字号、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工作,加强驰名商标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完善商标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
质量是品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是品牌建设的重要支撑。《意见》围绕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推进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品牌评价等标准化建设,推动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打造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
品牌建设非一日之功,也非一人之力能为。要全面提高认识、多方协同发力,企业厚植工匠精神、追求精益求精、打造百年品牌,政府积极主动作用、加大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全社会爱护品牌、享受品牌,久久为功共同推动中国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