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供给创新,培育产业、区域品牌和一流品牌企业
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多年来,我国保持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地位,但供给质量水平还不高,特别是优质、高端的品牌产品和服务仍然缺乏。培育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品牌,不仅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激发消费潜力和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意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从产业、区域、企业三个层次明确了品牌培育的方向路径。
一是提升产业品牌。品牌培育是改善农业供给结构、推动工业迈向中高端、加快服务业专业化品质化发展的现实路径,产业的长远发展有赖于品牌塑造和品牌价值提升。《意见》根据三次产业特征和要求,提出打造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壮大升级工业品牌,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在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原材料等领域培育领军标杆品牌;做强做精服务业品牌,打造竞争力强、专业化度高、品质好的服务业品牌,培育优质在线服务品牌、数字化品牌和电商品牌。
二是培育区域品牌。区域品牌是地区产业、企业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是凝结地方产品和服务市场价值的重要公共品。实践证明,良好的区域品牌能够增进区域规模经济效应,给区域内企业和产业带来溢价,提升区域文化自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地依托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开展区域品牌形象宣传推介,构建区域品牌质量标准、认证和追溯体系,强化区域品牌使用管理和保护,加强地理标志的品牌培育和展示推广。
三是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塑造和培育品牌的基本单元,品牌建设首先要激发企业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意见》提出,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升品牌策划设计水平,推动中华文化元素融入品牌建设,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融入国家形象塑造,建设一流品牌企业。
三、强调需求牵引,有效激发品牌消费潜力
品牌消费是品牌市场价值实现的最终环节。一方面,消费者是否认可和消费品牌产品,决定了品牌培育的成功与否。另一方面,品牌消费趋势潮流的变化,能够引领产品变革突破、迭代创新的方向,推动形成供需良性互动循环。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和新消费群体成为消费主力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蔚然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