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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四川“三农”四方面变化
来源:广元新闻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2天前 | 3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统筹项目资金,建立协同机制,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培育链主企业”,带动全省农业产业建圈强链。

农村改革

从“试点”到“深化”

今年,四川对农村改革的部署浓墨重彩。细读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深化”等要求多次被提及。

与过去几年“启动试点”“加快探索”为主的基调不同。有专家指出,过去四川在以县域为切入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闲置资产盘活、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探索取得了明显进展,形成了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这在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上体现得很明显。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上取得标志性成果。”同时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这些,都在为进城农民送上“政策礼包”,进一步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深化的本意是为了放活。今年放活的重点是盘活闲置资产,增加农户的财产性收益。根据今年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四川将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健全全程监管制度,支持各地盘活利用低效闲置资产。同时,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农村闲置资产清理,在摸清家底基础上探索有效盘活方式。

有放活,也有收紧。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稳妥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同时,今年省委一号文件还提出,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明确这些改革中的红线,目的是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坚定保护农户权益,为农业农村发展吃下“定心丸”。(记者 王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