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起,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正式实施,使用10年的2014版标准同时废止。食品添加剂是什么?对人体是否有危害?新版国家标准有哪些新要求?记者采访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相关负责人,以及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食品添加剂分会副主任委员曹雁平等专家,回答读者关心的问题。
问: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答:我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历史悠久,酿酒用酵母中的转化酶(蔗糖酶),“卤水”点豆腐的卤水,家庭日常使用的食用碱(碳酸钠)、小苏打(碳酸氢钠)等,都是食品添加剂。
按照食品安全法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按照最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功能分为23大类,加工食品中比较常用的有防腐剂、抗氧化剂、着色剂、漂白剂、甜味剂、增味剂、酸度调节剂、增稠剂、稳定剂、食品用香料等。合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延长食品储存时间,或改变食品的感官特性,能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问:食用食品添加剂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吗?
答: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设立了食品法典委员会,协调各成员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该委员会下设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统一的规格和标准,确定统一的试验和评价方法等,对各种食品添加剂标准、试验方法、安全性评价结果等进行审议和认可。我国也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了食品添加剂相关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标准制修订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对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用量、范围以及食品添加剂本身的质量规格、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等都作了系统的、严格的规定。食品生产者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造成健康危害。
问:如果每天吃的多种食品中都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会不会造成食品添加剂总量过量呢?
答:我国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相关部门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具有严谨的制度设计和技术要求,在开展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危害因素的性质、来源、暴露情况和人群特征等因素,同时也会结合食品中使用多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最大使用量、食用多种食品、长期食用等相关风险因素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