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9时,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严惩伪劣商品犯罪,法治护航质量强市”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涉伪劣商品犯罪相关案件情况,并通报6起典型案例。
据通报,2022年以来,广元两级法院共办理侵权制售伪劣商品案件82件,审结73件,判处被告人232人,被告单位3家,罚金6125.28735万元,涉案金额达9千余万元。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7人,重刑率达24.5%,适用缓刑137人,职业禁止14人。罪名主要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等;对象主要包括添加“老油”、制作假卷烟、假农药、假奶粉、假防护服等。
根据通报情况,所涉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犯罪成组织化、规模化、集团化。由以往的单人单案或家庭作案,到目前有专人负责出资、负责生产,有专人负责宣传、负责销售、配送、售后,分工明确,层级分明;二是销售渠道从线下走到线上,从以往流动商贩、门店销售等方式,到目前通过网络平台方式进行销售;三是与销售方式关联,被害人分布全国各地,被害人呈级数增长,如剑阁假牛肉案被害人达3.5万人,虽然单个被害人涉及金额小,但总金额达340万元。
部分通报案例:
郭某某、姬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牛肉案
基本案情
2022年,被告人郭某某得知以鸭肉干冒充牛肉干在网上销售能够赚钱,便产生以鸭肉干冒充牛肉干销售获利的想法。
2022年3月25日,郭某某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在拼多多平台注册网店,在阿里巴巴平台的四川某公司处以每斤29元至32元不等的价格购进鸭肉干,并在河南省某广告商处制作假牛肉干配料表、生产商、执行标准等资质标签,在微信好友处订购包装袋后,将进购的鸭肉干按照250g/袋进行称重、分装、粘贴资质标签、快递包装,将包装好的假牛肉干在其经营的拼多多网店以69元/斤销售至全国各地的消费者。
经查,郭某某销售假牛肉干总金额达340余万元。
裁判结果
剑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采购低价鸭肉干原料和包装材料,经称量分装后通过网络平台冒充牛肉干进行销售,以假充真,累计销售金额达346.659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四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一审宣判后,郭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现已生效。
火锅店回收“老油”案
基本案情
刘某系广元市利州区某小火锅店实际经营者,为节约成本,从2021年7月火锅店开业以来,刘某将某小火锅店内客人吃剩下的火锅底料进行过滤后,将锅底油回收,再进行熬制炼成“老油”,并在店内将“老油”加入顾客点的新锅底中,供顾客食用。后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