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体现创新质量、贡献、绩效的科技人员激励政策。开展打通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流动通道试点。推行“天府英才卡”制度,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18.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强化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和激励,制定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破除歧视性限制和隐性障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鼓励扩大民间投资,省内本土民营企业新增投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参与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优势民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领军民营企业。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拓宽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联系服务渠道,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和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探索建立民营企业评议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制度。建立政府失信追责惩罚机制。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度规范,细化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严肃查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违纪违法行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按照有关规定评选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9.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加大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力度,引导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集中,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向规划布局的重点区域集中,加快培育一批“千亿国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机制,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源批量变现补充资本金,支持省属国有企业规范推进债转股,逐步形成国有资本投入、收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推进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在川企业资源整合协同发展。
20.聚焦关键性改革攻坚突破。加快电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完善直购电、富余电量、留存电量市场化交易政策,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支持产业园区、地方电网“整体打包团购”。对绿色高载能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实施精准支持。积极稳妥推进“专线供电”“直供电”试点,建设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等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