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城乡要素融合,激发城乡发展动力活力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镇落户通道。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健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的非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推动教育、卫生、社保、就业、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全覆盖。优化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推动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开展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社保、购买城镇住房等合法权益,确保农民放心进城。提升财政奖励政策效能,鼓励吸纳不同流入地域的农业转移人口,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加大财政资金奖励力度。到2027年,力争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
(二)创新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持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健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有计划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干事创业。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统筹管理使用县内专业技术人才,推行教师“县管校聘”、医疗人才“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对在乡镇连续工作较长年限、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市级重大人才计划通过适当放宽条件、单列指标等方式给予倾斜支持。创新“候鸟型”“云端式”等“周末工程师”柔性引才机制,优化院士(专家)工作站,引导高端人才入乡。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主培育力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养工程、农业经理人“百千万”培养计划和优秀农民工回引培育计划、乡村创客培育工程。发挥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新乡贤服务乡村振兴的作用。探索建立农业农村从业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乡村人才名录,探索推进乡土人才职业技能评价,培育一批乡村能工巧匠、技能大师和传承人,加大农村新型实用技术推广。
(三)激发农村土地要素活力。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放活经营权,支持农户通过土地流转、互换耕种、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增加土地收益。持续推进撂荒地整治利用。抓好旺苍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引导土地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