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对于IP改编的影视作品而言,几乎怎么拍都不能让原著党满意,自然也会天然招黑、获得低评价,反而是原创故事能摆脱这种原著党的包袱。另外,IP在营销推广中的作用可能也是被夸大了,不难发现大多数用户(尤其是中老年用户)是通过爆款剧而了解到文学IP本身,而非曾读过原著才来追剧,IP的意义更多在于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故事框架而已。
影视行业发展所刺激的观众审美提高,以及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口碑传播极速化,都让内容产业逐渐在回归内容规律本身,内容为王的时代似乎并不遥远。
流量明星的商业价值拷问
影视剧对流量明星的意义完全不同于商品代言、直播卖货,影视剧作为明星的个人作品,对艺人本身的星途发展有更重要的意义,从长远来看,与其说是影视作品需要流量明星带来票房,不如说是流量明星需要优质作品保证粉丝关注与口碑传播,艺人本应该稳扎稳打对作品精益求精。
但问题在于明星本身的个人红利窗口十分短暂且难以预测,观众口味变化太快、流量明星的更迭也在不断加快,这就导致流量明星本身也会倾向于在大红大紫时迅速收割粉丝热情以求变现,不大考虑长效效应,这也是为什么流量明星大多是“烂片专业户”的原因,影片质量往往并不在流量明星的接单考虑范围内,流量明星玩的是眼球经济。
蔡徐坤从几乎默默无闻到全民皆知,仅仅是不到一年时间通过一部综艺带来的连锁反应,粉丝的快速聚集注定了粉丝粘性并不大,也许下一场综艺就能造出另一个流量明星,更年轻、更会唱跳rap、更让粉丝疯狂。
事实上,而流量明星的商业价值、带货能力更多体现在“非作品”的商业代言上,而且似乎更多集中在小额消费品、消费电子、服饰等大众品类中。根据CBNData发布的《明星消费影响力人气榜》数据显示,杨幂长期霸占各季度榜单TOP3,成为公认的“带货女王”。但根据寺库发布的《2018微博高端影响力白皮书》却显示,尽管流量明星不断签约奢侈品品牌代言,但对奢侈品销售最具促进作用的明星反而是孙俪、彭于晏、小S、舒淇等非流量型明星。
同样“流量明星失灵”的现象也发生在手机产品上,擅长流量明星代言的VIVO、OPPO都在有意减少明星代言,2017年OPPOR11一款手机就曾签下迪丽热巴、杨幂、杨洋、李易峰、陈伟霆和TFBoys,共9位明星;而到2018年OPPO重磅产品Find X和R17发布时,OPPO已经没有了代言人。而VIVO尽管部分产品还在使用鹿晗等流量明星做代言,但远没有前几年疯狂,至于iQOO、Z系列产品则完全不请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