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持续强化生命健康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速创新组织模式和协调机制,调动多主体多形式参与生命健康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在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的“拉榜”“揭榜”“挂帅”等不同阶段,积极吸引创新型企业参与。确保生命健康科技创新设施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惠民,加速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科学设施等硬设施向企业、民间资本、科研院校、创业团队、新型研发机构等社会公众开放。
四是持续激发生物技术企业活力和创新力。我国生物技术企业能否准确把握市场尤其是国内超大规模市场需求,是生物经济领域创新企业实现盈利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我国生物技术企业应对国际科技创新环境正在经历趋势性调整、不确定性和风险激增的王道。创新企业应继续发挥比科研院校更贴近需求、比国外同行更贴近国内市场的优势,面向行业细分市场积极挖掘“无人区”层次的内需潜力。进一步完善激励消费端针对创新产品和服务“勇于尝鲜”“消费得起”的政策环境,促进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准入、定价、质量监督、配套服务、舆论引导等多环节完善,加快形成“创新企业盈利—消费者买单—企业再创新”的良性互动机制。
五是发挥政府采购撬动市场的作用。从深圳、苏州等部分生物经济发展较好地区的经验看,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手段带动生物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发展已发挥显著作用。例如,部分城市将产前基因检测筛查等项目纳入地方医保范围,大幅带动了本地及国内基因检测行业的发展;部分城市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员工体检活动中积极增加癌症早筛等检测项目,为创新型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未来,要激励有条件、有潜力的区域实施更多生物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应用示范带动项目,也要积极推广地区有关经验做法,实施多样多模式的各类生物技术惠民工程,实现以应用促发展,以小市场带动大市场。
六是多措并举鼓励需求端科学消费。与信息技术更多关系提高生产生活效率、改变生产生活模式不同的是,生物技术的应用涉及太多对包括人类自身在内的生物体的改造,其伦理特征、安全程度等更易受到公众质疑。
因此,在增加公众对于生物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方面,既要将生物技术作为一种新兴技术,营造相对宽松的环境,在消费端加大宣传力度,也要提前建立健全涉及伦理、安全底线的重大问题争端化解决策机制。此外,瞄准提高生物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性价比目标,通过持续规范产品市场秩序和配套服务提高新产品新服务的质量,通过政府适度补贴、创新商业保险进入等手段,引导消费者积极尝试、购买各类生物技术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