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制度(试行)》的通知
2022-06-07
农业企业品牌申报基本条件:
1.主体条件。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初级农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产地在四川境内,至少获得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称号之一。制定品牌发展规划,有完整品牌培育体系或制度,注重品牌形象塑造、推广和保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具有良好社会形象。
2.品牌条件。制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设计品牌形象、用语、标识。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人为申报单位,商标使用三年(含)以上。按标准组织生产,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取得相应的认证许可资质。
3.产品条件。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之一且在有效期内,具有近三年及以上市场交易行为。实行质量追溯管理,入驻国家(省级)追溯平台,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