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高端的“央视上榜品牌”“CCTV展播品牌”,原来都是假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声明,从未颁发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组织向企业颁发“央视上榜品牌”“CCTV展播品牌”等称号、牌匾或证书。
“有的人说品牌是‘央视上榜品牌’,这是上谁的榜呢?还是要符合事实,你播出广告就属于展播。”这名商家说,即使在央视播出了广告,在宣传时也最好别用“央视上榜品牌”“央视推荐品牌”等内容,“用‘央视展播品牌’或‘CCTV展播品牌’没问题,保险一些。”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某公司有总台央视正规广告代理证,是可以帮助客户投放广告的,但这属于用户与广告公司之间的关系,“跟总台没有关系。类似《声明》中的称号、牌匾等,都是未经总台授权的,他们也无权授权这些。”他提醒,即便能播广告,但线下的某些东西“不是我们正式出具授权书的,我们这边都不认”。总经理室此前也与市场监管部门多次配合核实此类称号、牌匾资料手续等工作,“这种肯定是不合法的,也是有处罚的。”
声音
情节严重或触犯法律
“傍央视,看起来是宣传噱头,本质上是浮躁逐利,对自己的品牌不自信。”中国广告协会法律与道德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拿从未授权或者是虚假的称号、牌匾、证书来宣传企业产品,是典型的欺诈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涉及侵害市场正常竞争秩序,涉嫌违法广告,甚至触犯非法经营罪。
朱巍提醒,治理类似涉及单位机构的称号背书、颁奖荣誉等的广告宣传,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一定要全流程加强监管,认真审核背后资质,相关部门也有监管机制。同时,对于日常有不少合作公司或者广告招商业务的单位机构来说,除了及时发声明澄清之外,也要强化对品牌和授权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