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庭院经济首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庭院经济是什么?如何发展庭院经济?它的潜力有多大?
何为庭院经济
“庭院经济是指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崔海兴表示。
据了解,庭院经济的概念是由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在1984年提出的。在过去近40年间,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不同类型、多种经营模式的庭院经济,正在让农家庭院承担起多样功能,演绎出多彩角色。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农业资源局局长马锋认为:“庭院经济是农户利用家庭现有资源,包括家庭可利用劳动力、可利用的自有或周边可租用的土地、房屋、养殖场所等,通过单一或多元的创新发展模式,结合交通、环境、文化等有利优势,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的小农业、微农业。”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有名的种植大户乔德生告诉记者,他在庭院种植葡萄已有几十年历史了,最初是在生产队的闲置小院种植,后来是在自己家小院种植。为了扩大庭院经济效益,他把家里的葡萄园打造成精品葡萄采摘园,将农产品和旅游服务结合,收入也是节节升高。如今,乔德生所在的春光乡观后村已有几十户农民通过庭院式种植葡萄尝到致富甜头。宣化城市传统葡萄园2013年还被联合国粮农组织授予“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
做“家”“庭”文章
小庭院蕴藏着乡村振兴大潜力。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乡村发展与城乡关系研究室主任何安华表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发展庭院经济是增收的重要方式。
崔海兴认为,庭院经济在千家万户的家庭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衔接中展现着自身价值,可以充分发挥其生产功能和经济功能。生活在农村的人口,家家户户都有大小不等的院落,可以充分利用院落空间,通过订单生产、服务协作、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发展庭院经济,把庭院经济由分散化向规模化转变、由粗放式向精细化提升、由产销脱节向产加销一体化推进,实现全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紧密衔接。
当闲置的土地资源被有效盘活,业态繁多的庭院经济就会激活乡村振兴的一池春水。多地实践证明,庭院经济以其形式多样、适应性强的特点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国多地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围绕“家”和“庭”做文章,积极引导农民整合房前屋后的空余土地、空闲资源,养殖鸡鸭、种植果蔬,发展各具特色的庭院养殖、种植经济,把农家庭院的“方寸地”建设成为增收致富的“聚宝盆”,让一个个农家小院充满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