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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八个不得”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广元市市场监管局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954天前 | 1039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商务局就“广元造”商品参与市场竞争情况做了相关介绍,希望“广元造”产品针对市场需求多样性及消费结构的变化,注重质量管理,加强品牌建设,获得消费者的选择认同。

9月15日,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邀请市酒业协会和部分啤酒销售行业在广经销商座谈,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各类主体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重创新,助推广元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在会上发放了《四川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提醒告知书》,结合大量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案例,做了普法宣传,倡导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法定竞争规则,做到“八个不得”,做到不采取排除、限制竞争抑制市场主体活力,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营销措施。

“八个不得”,即不得违法达成、实施固定或者变更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交易、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任何形式的垄断协议;不得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商品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严禁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不得实施市场混淆、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妨碍、破坏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不得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商务局就“广元造”商品参与市场竞争情况做了相关介绍。参会经营者表示,普法学习收获很大,今后将遵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各项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自觉守法经营;希望“广元造”产品针对市场需求多样性及消费结构的变化,注重质量管理,加强品牌建设,获得消费者的选择认同。

据悉,市市场监管局还将逐步对公用企业等经营者分行业开展竞争合规指导。(竞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