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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期,广元市境内“两湖”可进行增殖渔业起捕活动
来源:广元新闻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448天前 | 5096 次浏览 | 分享到:

      据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李宏介绍,我市“两湖”属于增殖渔业的范畴。

      增殖渔业是渔业生产的一种方式,是用人工方法直接向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鱼、虾、蟹、贝类等人工繁育种苗,同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使其自然种群得以恢复,或向特定的水域投放某些装置(如附卵器、人工鱼礁等),再进行合理捕捞的渔业方式。

       广元市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苟忠贵介绍,随着国家长江“十年禁渔”大政策、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相关文件的出台,该公司工作重心将转移到围栏养殖与休闲渔业上。充分利用适宜库汊沟湾进行立体生态养殖,预防特大洪水造成渔业资源流失,降低渔业生产成本和捕捞难度,有效监控有机鱼生长态势,实现“两湖”生态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目前该公司已在白龙湖永红沟,亭子湖店子河、东沟、张家沟等地围栏养殖,水域总面积约2万亩。

       据了解,公司将主要在围栏养殖区域投放以滤食性鲢、鳙鱼为主,辅以杂食性鲤、鲫、草鱼等适量适钓品种及银鱼卵,同时,在主河适量投放。

       为了对“两湖”渔业资源进行有效保护,有关部门、白龙湖管理部门对渔业公司都有强力的监管措施,公司的捕捞时间、捕捞区域、捕捞方式、捕捞品种、规格、数量等需制订具体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才能执行。同时,公司投放鱼苗时,相关部门也要按增殖放流相关规定现场监管。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李宏介绍:“打鱼的时候,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捕捞作业方式作业,只捕捞增殖放养的品种,其他误捕鱼类,一律还湖。”

       据了解,广元市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包含鱼种投放、围栏养殖、增殖渔业捕捞在内的生产经营方案已获批准。

(记者涂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