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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互利·双赢——专家解读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804天前 | 8055 次浏览 | 分享到:

扩大自美进口,会不会影响其他贸易伙伴的利益?程大为认为,“中国市场空间巨大,也始终欢迎各国供应商平等竞争,只要各国的产品和服务足够优质,就不愁在中国市场找不到空间。”

◎在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中,中美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对等,它决不是美国监督中国的单边机制

协议按照对等原则,明确了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对此,复旦大学网络空间研究基地主任沈逸认为,这是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

这一机制是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之外,为中美两国解决贸易纠纷增加了一种新渠道。沈逸认为,“这一机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坚持了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双方将保留各自在WTO项下的基本权利。在此基础上,双方能够及时就重大贸易问题开展双边磋商,能够有效避免贸易冲突升级,维护贸易关系稳定发展。”

“在这个机制中,中美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对等,它决不是美国监督中国的单边机制。不仅允许美方就扩大商品进出口发起磋商,中方同样也可以就扩大进出口发起磋商。”沈逸说,如果中国愿意进口美国某种商品,而事实上存在进口难度,即所谓“想买,买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动发起双边磋商,邀请美方到谈判桌上谈一谈,这就为我进口美国限制性商品搭建了“梯子”。

“比如,以前美方在一些高科技领域对我实行出口管制,连谈判的可能都没有。如今,有了这个磋商机制,我们就能够就扩大美高科技产品进口发起磋商,这就为我进口相关高技术产品提供了可能。”沈逸说。

中国国经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表示,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是经过中方艰苦谈判取得的。这是一个比较平衡、比较公平的机制,体现了对等原则。这一机制与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不是取代关系,而是一种补充和创新,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

“现在全球化、信息化深入推进,经贸发展日新月异,多边规则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在WTO加快改革的背景下,中美双方通过协议明确了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多边机制改革进行了探索,对其他相关国家妥善解决贸易争端也具有借鉴意义。”张燕生说。

◎关税退坡符合第一阶段谈判预期,为下一步谈判争取了主动

协议推动美方实现对华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折,包括暂停原定去年12月15日要加征的关税,并将去年9月1日生效的对华加征关税税率从15%降至7.5%。对此,沈逸认为,目前中美之间达成的是第一阶段协议,关税退坡也是阶段性的,符合预期。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美方一些人近两年频频舞动关税大棒后,第一次对有关贸易相关方做出关税退让,充分证明中方谈判取得了重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