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文:降低社会办医准入门槛 允许医生多机构执业
来源:四川新闻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841天前
|
42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加强监督管理 促进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和医疗管理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医学类科研项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进行管理;将社会办医纳入医联体规划统筹安排,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办医牵头组建医联体,支持公办和 社会办医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还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监督管理,提出依托医疗“三监管”平台实现对社会办医动态精准监管,建立与“宽进严管”相适应的社会办医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不良诚信医疗机构黑名单、退出制度、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联合监管机制。
政策加持深化改革 促进社会办医进入黄金时代
《实施意见》立足省内社会办医发展实际,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增加了更多四川创新内容。一是注重系统设计,明确地提出了政府主管部门、医疗机构、投资人三方各自的定位和职责,政策设计更加合理、全面,具有很强的系统性。二是注重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目前制约社会办医发展的瓶颈、深层次以及过去工作推进过程中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具体有实际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三是注重可操作性:对国家意见中提到的政策措施在《实施意见》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在后续工作中,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加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加大服务力度、监管力度,促进全省社会办医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群众对医疗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