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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广元城区停车收费,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来源:广元新闻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03天前 | 46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元新闻网讯(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汶进)8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1年12月印发实施以来已满2年,根据《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规定,需要对《方案》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评估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公示流程环节。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市城区停车资源利用率,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政策规定,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4日制定并公布了《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广府办发〔2021〕21号)。

据了解,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旨在了解《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完整性和绩效性,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5月15日。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后评估工作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上门开展问卷调查。另外,也可下载调查问卷,填写好后发送至电子邮箱475027212@qq.com。调查问卷表可在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首页发布的《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公众参与公示通知中附件二进行下载。

记者通过2024年公布的《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广府办发〔2021〕21号)了解到,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范围为市城区范围指东至大石龙洞碥大桥以西,南至万缘21号路以北,西至西二环以东,北至瓷莲路以南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放泊位和停车场(库、泊位)。

按照区域划分,分为一类和二类区域。一类区域首次暂定为嘉陵片区政府街、新华街,东坝片区东苑路。二类区域为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后期具体区域划分,由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根据市城区交通通行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对外发布。

针对市民关心的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差别化收费标准,《方案》表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停放15分钟后开始计时收费。停放时间不足起停时间的,按起停时间计算;停放时间超过起停时间的,按照续停时间计时加收。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只停放小型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收取停放服务费,夜间免收停放服务费。

一类区域:起停价5元/小时·泊位,1小时后加收2元/小时·泊位。

二类区域:起停价2元/小时·泊位,1小时后加收1元/小时·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