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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治劣:四川公布老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四川新闻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141天前 | 8020 次浏览 | 分享到:
【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诱骗欺费者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本案中,经营者口头宣传所售保健品能够治好肾衰竭等各种疑难杂症,且给予介绍其他人购买者提成来诱导消费者。经营者不仅存在夸大误导行为,此后人去楼空、拒不提供相关商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起案例也再次让广大消费者引起警惕,保健品不是药品,身体不适要就医。
案例五:存款变保险消费无法退还 消委调解挽回损失
【案情】2018年1月3日,雅安市天全县张先生夫妇在当地某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网点工作人员向其宣传存款利率低,购买保险产品回报高,并趁机向他们推销其代理的保险产品。张先生年事已高,在网点工作人员的宣传攻势下,分别用20万元购买了保险产品。回家后向子女说起此事,子女认为这笔钱是家里的应急资金,老人看病、孩子读书都需要这笔钱做保障,购买保险后未到期无法支取,让老人找网点撤销该保险合同。两天后,张先生到该网点要求撤销保险合同。网点工作人员称保险产品已无法撤销,按保险合同如果消费者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只能按现金价值的70%退还保费,即40万元保费只能退28万元。张先生无奈之下遂向天全县消委投诉,要求退还购买金融产品保费40万元。当地消委收到投诉后,意识到该投诉涉及金额大,是一起金融领域内典型案例,对维护消费者利益和扩大维权领域有重要意义,即刻进行安排部署,依法受理该投诉,并迅速展开调查。工作人员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记录,及时掌握了案件情况,并与银行网点进行联系,要求当场调解。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银行负责人同意2018年1月10日全额退还消费者40万元保费,并当场签订了承诺书。
【评析】“存款变保险”问题是金融消费投诉领域的一个方面,个别产品销售人员在介绍理财型产品时刻意回避产品风险,模糊产品性质,夸大产品收益,诱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给金融消费者造成了不便甚至是损失,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老人思想保守、信息闭塞、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更易被诱导销售。2019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业务的准入条件、经营规则、退出条件以及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年中国银保监会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