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地理标志产品的命名地缘性与区域政府、组织、专家等多重背书的特征,借助区域名称及区域知名度、区域的正面影响力,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知名度、联想度、记忆度和联合影响力。在品牌创建与管理过程中,还可以借助区域形象与区域特征,塑造富有唯一性的品牌形象与品牌个性特征,建立区域的品牌形象与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互为背书、互动融合、相互支撑的专属性、唯一性品牌关系,构建区域联合品牌。
该区域联合品牌,由区域公共品牌(如国家品牌、城市品牌、县域品牌、特色小镇品牌、特色村落品牌等)与地理标志产品基础上的产品品类品牌、产业品牌、相关企业品牌及其集群等构成,相互联动的地域联合品牌集群,并形成品牌的联合传播、互为背书、互为支撑的联合品牌效应。在国际市场,也可以通过传播欧盟互认机制,产生品牌背书效应。
综上,地理标志产品的十大共性特征、四大核心特征是其品牌化的独特优势,特别是地理标志产品创建或重塑单一品类区域公用品牌独特的品牌基因。拥有独特、专属的地理标志特征的产品及其产业,要自觉利用地理标志产品登记、注册、保护的机会,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善于利用其特征,挖掘已有的品牌基因,凸显品牌特色,维护品牌优势,创造更高的品牌价值。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7年12月25日.
[2] 国家质量检测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年6月7日发布,国家质检总局公报,2005年第11期.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