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攻克千年难题
党中央明确,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精准方略,全面改革创新扶贫体制机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一)开展建档立卡,解决“扶持谁”的问题。2014年,制定识别标准和程序,组织广大基层干部进村入户,摸清农村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每年实行动态管理,剔除识别不准人口,补录新识别贫困人口,开展部门数据信息比对,识别准确率不断提高,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使我国贫困数据实现到村到户到人,为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和保证脱贫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成为共和国珍贵的“脱贫攻坚档案”。
(二)选派驻村干部,解决“谁来扶”的问题。2013年开始,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国累计选派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每年保持近100万人在岗开展驻村帮扶。针对驻村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印发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日常管理,强化考核激励。2018年以来,针对想干不会干等问题,每年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干部轮训。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落实扶贫政策、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打通了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三)坚持分类施策,解决“怎么扶”的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分类施策要求,把精准扶贫举措落到实处。实施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贫困地区一大批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创新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累计放贷7100多亿元,支持1500多万贫困户发展产业。建立完善带贫机制,超过70%的贫困户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实施就业扶贫。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开展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就业,建立扶贫车间,设立公益岗位,贫困劳动力务工规模从2015年的1227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3243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坚持具备条件和群众自愿原则,累计建成集中安置区3.5万个,安置住房266万套,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加强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做好后续扶持工作。实施生态扶贫。在贫困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